2007年5月1日 星期二

Photobucket是下一個網路寵兒嗎?

CNET新聞專區

照片分享網站Photobucket長官很樂意談論該公司擁有最多人造訪,但卻沒人聽過的網站。

Photobucket每個月1700萬的流量使它成為全美排名第34名最受歡迎的網站,。根據ComScore Networks資料,在整個社交網路或內容分享的網站中,Photobucket只落於MySpace與YouTube之後,還稍稍領先 Facebook。而在Photobucket存放相片的使用者人數已遠遠超過知名的Flickr。

不過Photobucket只是眾多提供讓使用者張貼相片而尚未被收購的服務供應商之一,和Facebook一樣。批評者認為這也不是沒有理由的:雖然使用者人數眾多,但四歲大的Photobucket既不是開創潮流者,也沒有潛力雄厚到值得人家花大筆銀子來收購。此外,他們也擔心Photobucket過於依賴MySpace。

「Photobucket欠缺YouTube的700億美元電視廣告市場,」Forrester分析師James McQuivey說。「廣告主了解影片生態,YouTube是未來的有線電視公司,照片分享卻相當新,沒有網際網路之前甚至也不會有它。」

這並不代表Photobucket創辦人急著把它賣掉。CEO Alex Welch指出該公司有長期計畫,並沒巴望著等人上門收購。

「我希望建立獨立的事業,」Welch說。但「如果你看的是公司最大福祉,你就要做出策略性選擇,我們現在只專注成長。」

不過Welch及其他Photobucket主管對外界批評他們太過仰賴MySpace十分厭倦。想了解其中原由,得從該公司的淵源探究起。

Photobucket是四年前由工程師Welch與Darren Crystal聯手創立,動機來自於當相片網站不准許使用者在線上分享相片。

這兩個人開發出一種服務讓使用者可以把相片嵌入網站並經由網路流傳,並隨著許多MySpace使用者想把網頁個人化而逐步走紅。YouTube後來也是因為同樣理由而成為網路上最知名影片分享網站。

但和競爭者不同,Photobucket並未受到色情或侵權內容的困擾。該公司在科羅拉多州與愛荷華州設立兩個中心僱了60個人篩選影片和相片。該公司把不符合規範的內容都移除掉,也禁止胡來的使用者。

但色情或版權官司並不是Photobucket之類公司最大威脅:MySpace其實可以採取嚴格措施阻擋外在內容。

去年夏天傳出MySpace母公司News Corp計畫阻擋外部內容。當時一名長官說,「對啊我們在考慮中,但我們也考慮到一旦我們強迫使用者使用公司服務時,他們會有什麼反應。」

紐約時報星期一報導,MySpace將嚴格控管使用者用來嵌入網站的軟體工具類型。紐約時報引述MySpace母公司主管的話說:「如果不是MySpace,怎麼會有YouTube?」

MySpace發言人拒絕對本新聞表評論。

互利共生

Photobucket業務發展總裁Peter Pham則堅持MySpace、Photobucket及YouTube可以魚幫水、水幫魚。

「MySpace生態體系好比俄亥俄標準石油公司及福特汽車, 」Pham說。「兩者都是利益共生。Photobucket提供更多使用者自我表現的方式,像MySpace之類的網站就可以看到更多網頁。」

雖然業界許多人認為Photobucket的成功乃是MySpace流量在後面撐腰,這是許多公司也想複製的模式,但他們也質疑提供相片電子檔案櫃的模式能走多遠。

「問題在造訪者對相片分享網站的黏度,」Sterling說。「人們對相片網站並不會像他們一天上MySpace或FaceBook好幾次那樣。」

在面對他人質疑Photobucket的商業模式時,Pham和Welch都不以為然。

「你要知道Google為什麼花16.5億買YouTube,」Welch在上個月的媒體高峰會議上說。「他們買YouTube是為了吸引使用者的目光(eyeball),而我們也擁有不少。」

此外,Photobucket還提供影片。該公司網站每天有40,000到45,000支影片上傳,大部份是來自對在YouTube甚至整個網站分享自製影片不感興趣的使用者。雖然YouTbue影片上傳數是Photobucket的兩倍,但它只比MySpace差一點。

Photobucket註冊使用者最近攀升到3800萬,並致力於讓使用者待更長的時間。例如該公司和Adobe合作,提供網上編輯工具讓使用者可以混合相片、影片及音樂。

而本月稍早Photobucket和獨立音樂授權公司Pump Audio簽約提供音樂。

Photobucket的Welch也指出,該公司已連續幾季獲利,他預期今年第三季會有同樣的結果。

或許那時就有金主注意到它了。(鍾翠玲/譯)

原文連結

Powered By Blogger

##HIDEME##